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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伴侶關係重要資訊

在填寫「同居伴侶關係聲明」之前,請閱讀此類資訊

LOS ANGELES縣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

重要說明

在填寫「同居伴侶關係聲明」之前,請閱讀此類資訊

您可向本辦公室提交「同居伴侶關係聲明」,公開註冊您們的關係。

您不必勾選任何自願勾選項目。無論勾選哪個項目,都由您和您的伴侶決定。

僱主可出於其他目的接受「同居伴侶關係聲明」,例如用於確定健康保險的資格條件。

同居伴侶關係福利的資格條件由您和僱主確定。

如果您希望授權另一方做出醫療或財務決定、將財產留給另一方,或就失能或死亡做出其他安排,「同居伴侶關係聲明」不能代替您必須提供的經正式簽署的法律文件。如果出現緊急醫療情況或其他緊急情況,此類文件可為您和您的伴侶提供重要保障。在根據自己的需求擬訂合適文件的時候,請務必洽詢律師,獲得幫助。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的工作人員無權提供法律建議。「同居伴侶關係聲明」屬於公共記錄。

R5/1/09

如果您和您的伴侶想申報同居伴侶關係,請遵循下列步驟:

  1. 務必閱讀下文關於同居伴侶關係的重要資訊文件。
  2. 確保您和您的同居伴侶符合要求
    1. 兩人都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
    2. 至少其中一位伴侶必須在Los Angeles縣居住或工作。
  3. 填寫同居伴侶關係聲明表格 並交給我們的辦公處。

親自預約

最多可提前兩 (2) 周安排預約。

Book On MyTime

費用

同居伴侶關係服務費

同居伴侶關係聲明

(包括證書)

$20
認證副本 $6
附加證書/認證副本 $6

可以通過撥打 (800) 201-8999 聯繫註冊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來獲取有關縣級國內同居伴侶登記處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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