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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投票

provisional-voting

加州自1984年起採用臨時投票制度。投票結束後,臨時選票會放入粉紅色信封中妥善保管,等待處理。選舉官員在確認選民登記有效且該選民先前未參加過該次選舉後,才會對臨時選票進行計票。
 

過去的選舉紀錄顯示,平均有85%至90%的臨時選票有效且已計算。

選民可在選舉日後30天查詢臨時選票狀態

每位投下臨時選票的選民都有權查詢該選票是否被計算,若未計入,則說明未計算的原因。

  • 選民可在選舉後30天使用 臨時選票狀態 查詢工具線上查詢選票狀態。查詢狀態所需資訊:
    • 你的姓氏
    • 你的生日
    • 你的門牌號碼(只要你住家的門牌號碼,街道名稱不需要)
  • 無法使用電腦的選民可撥打: (213) 358-2714

何時需要臨時投票?

  • 電子選民簿顯示選民已親自或郵寄投票
  • 電子選民登記簿顯示選民處於非活躍狀態,且拒絕宣誓
  • 電子選民登記簿顯示選民是縣外選民
  • 電子選民登記簿顯示新選民且選民未提供身分證明

為什麼要做臨時投票?

  • 臨時投票確保,若正確登記的選民姓名未出現在電子選民冊中,因文書、處理、電腦或其他錯誤,將被剝奪投票權。
  • 臨時投票允許登記註冊/縣書記官能夠核實在任何選舉中沒有選民錯誤地投兩次票。
  • 選民可在其登記選民縣內的任何投票中心投票臨時選票,但只有選民有資格投票的選舉項目才會被計入

點此下載並列印我們的臨時投票資訊頁面。

請記住,當有疑慮時,請先投臨時選票。作為選民,你有權投下臨時選票,無論在投票站是否遇到任何問題。投票永不停止,臨時選票是確保所有選民在選舉日都有機會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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