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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站觀察員 指對選舉程序感興趣,並且有權在選舉期間觀察投票站運作的人士。 但是,投票站觀察員不得打斷選舉流程,或者干擾選民的不公開投票權。 投票站觀察員通常是候選人、政治活動和(或)組織的代表。

如果想瞭解關於投票站觀察、投票站助選活動和媒體的更多資訊,請閱讀 投票站觀察員指南

投票站觀察指南

  1. 觀察活動從投票站上午7時開放時開始。觀察員必須向投票站檢視員簽到。 (《選舉法》第14221節)
  2. 您的職責是負責觀察選舉程序。 禁止觸摸或移動任何選票或選舉資料。
  3. 觀察員的行為不得干擾選民的選舉流程,或導致選民產生脅迫之感。 如果您的行為對選民造成脅迫,或者妨礙選舉流程,您將被要求離開。(《選舉法》 第18370節、第18540節、第18541節)

  4. 觀察員不得對投票站100英尺內的任何選民提出質疑。(《選舉法》第14240節)
  5. 如果對選舉程序有疑問,應當向主管檢視員提出。在休息和晚上工作結束離開時,觀察員應當告知檢視員。
  6. 如果您認為有任何的程序未依規定執行,應當向檢視員報告,並在「觀察員報告日誌」中記錄事件的真實情況,並包括選區編號、選票組別編號、事件發生的時間以及與問題有關的其他詳細情況。
  7. 觀察員不得:
    • 觸碰任何投票器材或設備,或者坐在選務人員工作座位。
    • 就投票問題與選民(在投票站入口處100英尺範圍內)交談,或者與選民討論其投票資格。
    • 展示任何助選物品,或者佩戴、穿著任何助選貼紙、徽章或服裝。
    • 穿著保安官、私人警衛或保安人員的制服。
    • 在投票站和(或)投票站入口處100英尺範圍內使用手機、呼叫器或無線電接收/發報機。
    • 使用投票站或計票中心的電話、電腦或其他投票站設施。
    • 觸碰選舉工作人員。
    • 在投票站內吃東西或喝東西。
    • 在選區工作人員處理選民/選票事務時與其交談。
    • 協助任何投票站的運作。
  8. 選票的安全和保護重要的選舉資料是首要關注的問題。 如果選舉工作人員認為觀察員違反規定,他或她將被要求離開。

如果想瞭解Norwalk計票中心總部的觀察活動,請參閱「選舉觀察員小組計畫」,該計畫見下列連結頁面即將舉行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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