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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獲得婚姻記錄

有兩種類型的婚姻記錄:

  • 公共婚姻記錄
  • 加密婚姻記錄

加密婚姻記錄

加密結婚許可證的副本祇能由新娘、新郎申請,或根據法院命令提出申請。

加密婚姻記錄不得 核發認證參考副本。


公共婚姻記錄

如果要更改駕駛執照、護照、社會安全卡上的姓名以及與個人身份有關的其他服務,則必須提供公共婚姻記錄的授權認證副本。

可以獲得公共婚姻記錄的授權認證副本的人士:

  • 婚姻關係的其中一方,或其中一方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 法律授權且正在執行公務的執法機構成員或其他政府機構代表
  • 婚姻關係其中一方的子女、祖父母、孫輩子女、兄弟姊妹、配偶或同居伴侶
  • 婚姻關係其中一方或該方之資產的律師代表,或經法律授權或由法院委任,代表婚姻關係其中一方或該方資產的任何人士或機構

申請結婚記錄的選項


那些沒有授權或不希望提交身份的公證書可接收參考認證副本。

參考認證副本上將印有「參考,不是一份有效確定身份的文件」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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