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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選票

軍人和海外選民可使用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申請郵寄(缺席)選票。

AB 1589

第1節.選舉法典第3120條修改為:

3120.選舉官員應從每個登記投票的軍人或海外選民要求一個電子郵箱地址。已提供一個電子郵件地址的軍人或海外選民可以地位要求他或她的選票在他或她有資格投票的司法管轄區進行的所有選舉中申請被視為電子遞送選票的請求。一個選舉官員應提供軍人或海外選民一張電子遞送選票,以使他或她在有資格投票的司法管轄區進行的所有選舉中的地位請求。

如果您想具備Los Angeles縣認可的軍人和海外選民身份,您必須填寫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並申請郵寄選票,以便投票。

  • 獲得聯邦明信片申請表
  • 填寫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
    • 填寫此表格時如有問題或需要協助,請瀏覽聯邦投票協助計畫網站
    • 填完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後,請檢查一遍申請表,確保所有資訊都正確無誤。
  • 用下列三種之一方法提交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
    • 用電子郵件將表格掃描件傳送到militaryoverseasAV@rrcc.lacounty.gov
    • 用傳真將表格傳送到(562) 462-2354
    • 將表格郵寄至:

      Los Angeles County Registrar-Recorder/County Clerk

      Vote by Mail Section

      P.O. Box 30450

      Los Angeles, CA 90030-0450

    請注意:聯邦明信片申請表(FPCA)必須在選舉之前七(7)天寄達登記註冊處/縣書記處。建議美國境外的選民應儘早申請,以確保有足夠的時間收到和交回選票。填妥的選票必須於選舉日下午8時之前交回本處。
  • 獲得選票: 您將收到官方選票樣本,其中包含郵寄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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