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選民登記
符合資格的洛杉磯縣居民若錯過選舉登記截止日,仍可在洛杉磯縣 內任何 投票中心投票。根據加州選舉法,有條件選民登記(CVR)允許潛在選民有條件地登記並投票。
運作方式:
- 任何符合資格的選民在11天投票期間內,均可前往縣內 任何 投票中心。
- 抵達投票中心後,符合資格的選民將填寫CVR申請表。
- 選民隨後會被印發CVR選票,帶到全新且無障礙的選票標記裝置。
- 選民閱讀並標記選票的經驗相同,但在列印紙本選票後,會被指示將紙本選票交還給選舉工作人員。
- 一旦CVR申請核實,選票將被計算,登記即生效。
- 選民之後可以在未來有資格參與的任何選舉中投票。
遠端有條件選民登記
什麼是遠端有條件選民登記?
遠端有條件選民登記允許未在選舉前15天內登記的選民,從選舉前14天起遠端完成登記及臨時選票。
我有資格遠端使用有條件選民登記嗎?
軍人及海外選民及身心障礙選民可遠端完成有條件選民登記,並遠端投票臨時選票。此服務專為上述類別未登記且無法在實體投票期間前往投票中心的選民設計。如果您目前為登記選民,無需使用此服務,您可以透過 lavote.gov/ravbm 遠端無障礙郵寄投票投票。
完成遠端條件選民登記的步驟
步驟一:驗證你的登記
如果您已經是登記選民,則無需使用此服務。 請點此驗證您的登記。如果您已登記,您可以正常透過郵寄、親自投票或遠端 可存取的郵寄投票(RAVBM) 投票,並跳過以下其他步驟。
步驟二:線上登記
- 點此線上註冊。請注意您提供的登記號碼,這將有助於我們加快您的登記處理速度。
- 如果您沒有加州駕照或身分證,您需要列印、簽名並寄送登記表。
- 您必須在登記表單中附上您的電子郵件
- 如果您在登記時未提供所需身分證明,您可能是首次投票者,需提供居住證明。
步驟三:通知我們辦公室您希望使用遠端有條件選民登記投臨時選票
根據州法規,若要讓我們辦公室遠端處理您的有條件選民登記,您必須先通知我們。 點此 通知我們辦公室您希望使用此服務。
步驟四:遠端投票
當您通知我們希望使用遠端有條件選民登記投票臨時選票後,我們的辦公室會與您聯繫。我們會提供您指示,包括如何完成遠端可存取的郵寄選票。